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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何免于被起诉

“检察机关的诚意和担当,让我消除了顾虑,坚定了我在新蔡县投资创业的信心。我一定珍惜机会,改正错误,继续加大在新蔡的投资力度,为新蔡县经济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这是在河南省新蔡县投资办厂的浙江商人陈某,近日写给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的感谢信里的内容。...

对开、环开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裁判要旨

对于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目的,也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对于、环开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说说企业头上十宗罪之九——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实践中出现了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客观上也不可能造成国家税款实际损失,但又不具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记载的内容相符的真实交易的 “虚开”行为,如为了虚增单位业绩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行为虽然客观上也破坏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但与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显然是具有明显区别的。...

如何解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

如何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行为,是准确定罪的关键。当前,无论是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该罪“虚开”行为是否要求有特定目的,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这既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更给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带来了错判的风险,实践中也已经出现类似案件处理结果迥异的情况。...

不以骗税为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罪!

单位收取货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从13个无罪判例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无罪裁判要旨及无罪辩点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常见的税务犯罪之一,也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容易触犯的罪名,特别是在全面进入营改增时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更是进入爆发期。...

虚开发票类罪是否必须以“虚开”为目的?

根据刑法第三章第六节的规定,国家税收征管制度应当属于主要客体。...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行为特征与认定

正确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客体是最终确认该罪定标准的关键。笔者认为,该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二是国家税收征管制度,二者缺一不可...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档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只对自由刑作讲解,不讨论罚金刑)划分为三个档次...

最高法院权威答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数额标准确定

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可以参照2002年《出口退税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已准备对1996《增值税解释》进行修订,相关数额标准将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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