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资深大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民商案件诉讼仲裁

最高法:“名为投资、实为借贷”法律关系的认定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并不具有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而是约定一方出资后,无论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亏损,均按标准计算并享有固定投资收益。应认定双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高院:人格混同后,股东与公司间法律责任的逆向追及并无法律依据!

公司财产及责任具有独立性,当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时,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债权人不能仅以人格混同为由“逆向”要求公司以其财产为股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婚姻住宅上非产权方配偶利益的法律保护 ——兼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的涉房条款

目前我国的婚姻立法越来越多地将婚姻中的房屋界定为夫妻一方所有,其忽略了对非产权方配偶利益的保护。鉴于婚姻住宅对婚姻当事人的重要意义,从呵护婚姻、稳定家庭的立法目的出发,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婚姻住宅及其非产权方配偶的利益予以明确的法律保护,即赋予婚姻住宅非产权方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居住权、处分婚姻住宅的同意权。在离婚时,法院应当根据非产权方配偶对婚姻住宅的贡献,确定其对婚姻住宅经济价值的份额,在非产权方配偶无住房且比产权方更需要住房或者需要抚养子女时,将婚姻住宅判决由非产权方配偶使用。...

《民法典》实施以后,楼上漏水,楼下被淹,如何维权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 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同时,《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 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从一起房屋买卖案谈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我国的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产,即各方当事人发生争议的标的物--房屋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有必要先对善意取得制度作一理论分析。...

法人股东注销后,对外投资股权如何归属

A(不限于自然人或者法人)为B公司的股东,B公司对外投资持有对C公司的股权(下简称“标的股权”),B公司将注销。...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定罪处罚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将合法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也属于“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个人信息法益区分的规范理念与保护路径|审判研究

《民法典》通过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划出隐私权与一般个人信息保护的分野,《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个人信息区分敏感个人信息和一般个人信息的立法表达,又给司法实践带来适用困惑。基于法益区分保护的解释论视角,可弥合两种立法区分保护的解释冲突。...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否基于章程的概括性预先授权直接对外签订担保合同?

公司章程对代表权的限制或授权可以采取明示方式或默示方式,也可以区分不同金额作出不同的规定。本案公司章程将大额担保授权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举重以明轻”,更小金额的担保也就更没有理由需要程序繁琐的股东会决议。...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资深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00443号-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