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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

高院:人格混同后,股东与公司间法律责任的逆向追及并无法律依据!

公司财产及责任具有独立性,当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时,债权人可以请求股东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债权人不能仅以人格混同为由“逆向”要求公司以其财产为股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人股东注销后,对外投资股权如何归属

A(不限于自然人或者法人)为B公司的股东,B公司对外投资持有对C公司的股权(下简称“标的股权”),B公司将注销。...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否基于章程的概括性预先授权直接对外签订担保合同?

公司章程对代表权的限制或授权可以采取明示方式或默示方式,也可以区分不同金额作出不同的规定。本案公司章程将大额担保授权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举重以明轻”,更小金额的担保也就更没有理由需要程序繁琐的股东会决议。...

股权激励个税案例引发的争议

老李是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曾在公司任职3年,离职后,按照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老李按照每股10元的价格从公司买入当日股票收盘价每股50元的股票25万股。半年后,股价下跌,老李以每股20元的市价转让了全部股票。试问,老李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高院:国有企业未经评估即转让其所持股权的是否有效?

涉案国有企业以有关股权的确定未经评估,关于股权及利息的约定违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绝对地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由,主张无效。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不能作为认定本案决议效力的依据。且本案属于股东内部之间的股权转让,亦非相关法律规定适用范围,故转让方所持之理由法院无法采信。...

隐名股东无权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适格主体只能是登记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上的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不为前述法律规定之股东,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不能提起公司解散之诉。...

最高院:一方婚前所持股权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价值在婚后的变化,主要是由公司所持有的地产市场行情变动引起,并不是对公司经营管理或者利用该股权进行再投资产生的收益,因此对于该股权转让其即便有溢价也应定性为自然增值,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高院:股权转让未约定诉讼管辖的可以转让股权的行为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股权转让合同是一方转让股权、另一方给付价款的双务合同,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在存在多方或双方均负有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以反映合同本质特征的合同义务为特征义务,以特征义务履行地为确定合同履行地的依据...

最高院: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账户与公司股东账户之间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股东对此无合理解释的,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令该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出资责任是否消灭

裁判要旨无论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公司以其独立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该财产也包括认缴制下未届出资期限的注册资本。当公司对外支付不能时,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应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该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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