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资深大律师网,我们竭诚为您提供卓越的法律服务!

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资深大律师网 > 民商案件诉讼仲裁 >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若干问题浅析

信息来源:中国法学网  文章编辑:zm  发布时间:2020-08-10 15:28:10  

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广义上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狭义上仅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争议。

一、劳动争议的现状

自1987年我国恢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后,劳动争议的数量逐年递增。近几年,其数量更是急剧上升,涉及劳动者的人数也越来越多。劳动争议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联系在一起,不妥善处理这些争议,势必影响劳动者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进而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

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的胜诉率大大高于用人单位,根据我国劳动部和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95年各级仲裁委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申诉29176件,占90.1%,从仲裁委的处理结果来看,用人单位胜诉的只占19.7%。1997年,在仲裁委受理的案件中,劳动者提起仲裁68773件,占96.2.%,从案件处理结果看,用人单位胜诉率只占16.2%。1999年仲裁委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95%是由劳动者申诉的,从案件处理结果看,用人单位的胜诉率为12.9%,又下降了4.7个百分点,远远低于劳动者。我们应认识到,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不仅要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同时也要保护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以便生产、工作的正常运作。

我国现有的劳动争议处理结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和人民法院三种。调解委是依法成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也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层组织机构。仲裁委是由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他与调解委一样都遵循三方原则。人民法院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司法机构。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实行“一调一裁两审”的制度。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仲裁委申请仲裁,或直接申请仲裁。仲裁具有强制性,只要一方申请,仲裁委即可受理。而且仲裁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