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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辩护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在我国中黄赌毒是绝对违法的,其中黄不仅在现实生活中发生,在现在网络普及发达的时代,网上的传播信息很快,所以,很多犯罪分子也是看准了这个时机从而在网上一些传播淫秽物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中卖出法?...

无罪的快播与有罪的思维

厘清快播案的性质,首先要划分技术层面的快播和管理层面的快播,在快播案的罪与非罪的判断上,分歧的实质并非自然科学意义上的技术本身是否有罪,而在于对技术管理行为的刑法学认知差异。快播案折射出了我国互联网管控重心由网络用户向网络服务提供者转移的动向,这赋予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一定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并使得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性带上了浓厚的先入罪后确定罪名的色彩。此外,扩张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范围的快播案,在定性上所体现的出罪禁止思维和类推入罪思维需要认真对待。...

不纯正不作为犯的中国命运:从快播案说起

快播案的背后,反映了学理上不限制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边界,导致司法实践中滥用不纯正不作为犯、脱离实行行为而只根据法益保护需要定罪。中国的立法模式不同于德日,总则没有设立原则处罚不作为的拟制规定,重罪法条是以行为危险为核心。因而,以法益保护为由在中国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考虑到中国文化给定了一些重罪的作为形象,立法者也预设了重罪的作为性质,应当否认重罪存在不纯正不作为犯,把一些需要处罚的不纯正不作为犯解释为作为犯和过失犯。...

快播案犯罪构成及相关审判问题

快播案是网络犯罪与单位犯罪的结合,其所蕴含的技术行为(网络技术特征)在认定犯罪构成时处于争议的焦点,电子数据证据、刑罚适用标准等问题也都是本案面临的挑战。快播的传播行为,可分为帮助传输模式和参与传输模式,后者暗藏了快播公司对存储、分发热门“不法”视频的技术支持。快播的行为方式既有作为也有不作为,两种方式在不同层面同时发生、反复出现并集合为一个整体行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大规模的P2P传播不是单一的行为举止,特定视频文件的传播行为被分散给了每一个参与者,将P2P网络中心服务器的提供者作为刑法意义上的行为...

快播案一审判决的刑法教义学评判

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的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对裁判理由做了阐述。快播公司之所以构成犯罪,首先在于其经营模式决定了快播公司具有网络视频软件提供者和网络视频内容管理者的双重角色。因此,快播公司对于网络存储的信息具有监管义务,但快播公司主管人员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淫秽视频在网上传播,并且两者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这是一种不作为的传播,由此认定快播公司及其主管人员构成不作为的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在《刑法修正案(九)》设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以后,因为该...

案件聚焦:重判“情色六月天”的法理思考

案件聚焦:重判“情色六月天”的法理思考...

“两高”公布涉卖淫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强迫幼女卖淫起刑点10年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明确,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属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解释共14条,于今年7月25日起实行。...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区别有哪些

卖淫是指为获取一定的金钱,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我国近年来也是在强力的打击这样的违法行为。但是卖淫其实是有分为很多种的。那么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在哪呢?...

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是刑法中比较重要的罪名,都侵犯妇女性的自主权,刑罚处罚力度也都比较大。但很多朋友可能对这两个罪名的成立要件不太清楚,所以无法对这两罪进行区分。那么,组织强迫卖淫罪的成立条件是怎么样的呢?...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那么,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有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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