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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

妥当分配新冠肺炎疫情或者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是合同法当下必须面对且亟待回应的现实问题。这一问题的回答涉及到合同法领域的诸多制度。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疫情或者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属于不可抗力?而争议最大的,则是疫情或者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的可否适用情势变更制度?就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而言,以该条款生效为前提,需要区分类型:扩张型不可抗力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项发生,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的,不得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制度。排除型不可抗力条款...

申卫星:公共卫生法治的价值取向和机制建设

人类社会的发展始终受到地震、战争、传染性疾病等自然灾害、人为灾难的威胁。在某种意义上,传染性疾病的暴发比战争和地震的威胁还要大,尤其是在当今社会,人员流动性大幅度提高,局部的传染病疫情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并迅速演化为全局性的重大危机。公共卫生法治对于科学有效防治传染性疾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公民基本权利,维护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的社会稳定,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从“居住有其屋”到“住有所居”

渊源于罗马法的居住权制度广泛存在于欧洲、美洲、非洲和亚洲诸多国家与地区的民法典中,我国2007年制定《物权法》时未纳入该制度,实属立法政策上的失误。当前民法典分则立法应于物权编创设居住权制度,此举具有重大理论与现实意义,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而且可以更好地体现所有权人的意志。具体而言,我国民法典分则物权编应围绕居住权的一般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登记、居住权的限制、居住权人的使用权、居住权人的义务、所有权人的义务等十二个方面对居住权制度做出系统性规定,从而在丰富我国用益物权体系的同时,为经...

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研究

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与国际性问题的有力思想工具,也是中国参与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创新发展的先进理论指导。其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和平发展道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推动国际秩序与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加强国际法治工作等深刻思想的有机结合、辩证统一,共同构成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的丰富内容。在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中国走上世界舞台中心的当下...

论加工的物权法规制

在物权法上,加工是一种事实行为,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仅适用于非依法律行为所为的加工以及加工物为动产的情形。加工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工的客体须为动产且为他人所有、加工人须实施了加工行为、加工的动产须制成新物。加工的增值不能作为加工的构成要件,应作为判断加工物所有权归属的参考因素。在我国物权法上,加工物所有权的归属应当采取以加工主义为原则,材料主义为例外的立法模式。...

论协同性辩护理论

在对独立辩护人理论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在将被告人辩护能力加以激活的前提下,有必要提出一种旨在对辩护律师与委托人关系进行重新调整的协同性辩护理论。根据这一理论,辩护律师作为委托人辩护权的协助行使者,不应垄断这一诉讼权利的行使,而应在激活委托人辩护权的前提下,与其经过充分协商和讨论,形成协调一致的辩护思路,并确立各自在刑事辩护中的分工角色,最大限度地形成刑事辩护的合力,从而追求较为理想的辩护效果。假如我们接受了这一新的理论,那么,诸如被告人的阅卷权、辩护律师的告知和沟通义务、法庭上被告人与辩护律师席位的布局、辩护...

贪污受贿犯罪之量刑标准的再界定

“数额+情节”量刑标准虽相比于传统的“计赃量刑”模式有一定的进步,但无法完全解决贪污受贿犯罪之量刑标准的体系性困境。突破这一困境的教义学路径在于:立足于报应和预防的二元刑罚目的观,认真对待“原点报应+罪刑阶梯”的量刑标准,其中,原点报应是实现预防犯罪之目标所需的刑罚量,其不在于架设罪、责、刑之间的阶梯,而是根据数额或情节对预防刑进行适度考虑,以免出现惩罚报应带来的刑罚过剩现象。而罪刑阶梯的架设,需要重视罚金等财产刑对实现量刑公正的意义。以原点报应实现犯罪预防和以财产刑架设罪刑阶梯,应成为贪污贿赂犯罪之法定刑...

刑法中的犯罪合作模式及其适用范围

社会转型时期法定犯数量大量增加,带来司法实践中严重的“刑、民交叉”“刑、行交叉”问题,故有必要重视犯罪合作模式。犯罪合作模式意味着行为人在犯罪后以自身的努力弥补犯罪带来的损失,从而使其行为被评价为犯罪的意义降低,虽具有应罚性,但并无需罚性。犯罪合作模式作为责任折抵的方式,具有重要的激励效应,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因而会带来犯罪赦免效果。犯罪合作模式不是基于报应,而是立足于恢复,需要在应罚性基础上判断需罚性,当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应罚性而欠缺需罚性时,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故其与目的理性的犯罪论体系具有高度契合性。我...

司法解散公司事由的实证研究

关于一份解散之诉裁判书样本的实证分析发现,被解散公司的“经营管理困难”实质指向“管理困难”而非“赢利困境”,管理困难的根源在于封闭型中小公司的股东人合性障碍导致的治理失灵。据此,将解散之诉的本质定位于治理失灵后的司法权介入,给予部分(少数)股东退出公司的低成本路径,更具立法论上的解释力,也得到裁判实务的经验支持。公司治理失灵的具体表象包括对立股东控制权势均力敌下的公司僵局与对立股东控制权势力悬殊下的股东压制,与此相对应,司法解散公司的事由也存在公司僵局与股东压制的二元化格局。公司僵局在立法论上被视为解散之诉...

正当防卫如何才能避免沦为僵尸条款

正当防卫是公民行使防卫权的行为,刑法对此加以保护。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明文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划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以及一般犯罪之间的界限,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于欢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决未能认定正当防卫,甚至防卫过当也未予认定,而是按照一般的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经媒体披露以后,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刑法学界对于正当防卫制度的反思与检讨。以于欢故意伤害案的一审判决为例,从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正当防卫进行刑法教义学分析,并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对于正当防卫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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